各市、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制造强省建设,发挥软件定义功能,鼓励研发应用更多新模式、新业态、新功能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推动软件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下达的全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培育计划,现就开展2019年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在省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申报首版次软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首次研发。申报产品应属于首次研发成功,填补国内空白,在技术、功能、模式上取得突破性创新,产品研发完成时间距申报时间不超过2年。
2.技术先进。申报产品应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前景好。
3.功能完善。申报产品应具备完善的系统功能,能够解决市场难点、痛点,产品通过软件测试且符合上市销售条件,企业自用、用户单位定制开发等产品不属于首版次软件申报范围。
4.自主研发。申报产品应是自主开发设计且拥有软件著作权或相关发明专利。
二、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化管理,各市、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首版次软件产品培育目标任务,组织企业申报,统一审核后,于7月26日(周五)前正式行文汇总上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反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软件处,电子版同时一并反馈。相关附件请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下载。
三、申报材料
1.《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见附件);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的著作权或相关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4.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第三方测试报告、查新报告复印件;
5.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直管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申报,首版次软件培育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省年度目标考核。
(二)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纳入首版次软件的产品将优先享受省有关支持政策。
(三)中国声谷企业由合肥市经信局统一组织申报,评审通过且符合中国声谷支持政策的,享受中国声谷首台(套)创新产品示范应用政策。
联系方式:殷华栋,电话:0551-62871761(兼传真),邮箱:ah62871780@163.com。

附件:1. 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
2. 安徽省首版次软件产品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4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