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22〕15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各市政府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皖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激励各类人才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办法的通知》(皖办发〔2016〕35号)、《关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人才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17〕23号)和国家关于表彰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四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为在安徽工作或服务,并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一般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

本次拟授奖人员不超过10人。各市最多可推荐2名人选,省直、中央驻皖单位可推荐1人。

二、选拔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努力拼搏、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获得重大国际奖。是指在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获得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的国际专业组织和学术组织颁发的奖章、奖牌、证书、奖金等。

(二)获得重大国家奖。是指在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建设等方面获得国务院批准的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务院各部委批准的一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或者相应的中央有关部门批准的一等奖以上(或相当奖次)主要完成人。

(三)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基础科学理论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学术、技术、技能水平处于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现代管理成果创新实践过程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推动行业进步作用明显,为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在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一)按照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原则,各市人社部门会同组织、财政部门,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推荐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公示7天。

(二)对拟推荐的人选,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或行政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纪检监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还应当征求属地工商、税务、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拟推荐人选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主管单位(中央驻皖单位)同意后上报。广德市、宿松县推荐人选分别从宣城市、安庆市上报。

(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综合评议,产生建议人选后按程序报送省委、省政府批准。

四、奖励办法

“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获得者由省委、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并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突出贡献奖所需资金从省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市人社部门要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宣传工作,通过市属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评选公告,广泛宣传开展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突出贡献人才的先进事迹,确保评选表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推荐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择优推荐的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群众特别是同行专家意见,确保把真正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推选出来。推荐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推荐单位对审批表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注重业绩,适度倾斜。要重点突出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向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倾斜。

    (四)精心组织,抓紧报送。各市社部门、省直和中央驻皖各单位请于2022年3月5日前,将选拔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表》及汇总表、事迹材料各一份(以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报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有公开发表的文字材料(论文、论著)、科技成果、技术应用等证明材料以及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等其他重要材料可复印形成附件材料(同时扫描成PDF格式一并报送)附后。

联 系 人:孟剑光、甘友谊

联系电话:0551-62653375、62663176

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

邮    编:230061

电子信箱:rstzjc3375@163.com

 

附件:1.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推荐表

          2.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人选汇总表

   附件.doc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