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集中区产业发展部,各县(区)发改委,九华山经社处,开发区经发局,平天湖商经处:
根据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池州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池发改仓[2019]386号),现就2020年市级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内容
符合《池州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使用范围、未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项目期限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25日。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按照《池州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发改委按照《池州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细则(试行)》规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项目的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汇总报市发改委,同时报送粮食产业化专项资金申报表和“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2.根据市发改委《关于认定“放心粮油”或“主食厨房”配送中心、示范店、直营店的通知》(池发改仓[2019]518号),2019年被认定为“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主食厨房配送中心”、“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主食厨房直营门店”、“销售点”的网点,均由各县、区发改委统一申报。
3.江南产业集中区、平天湖风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向贵池区发改委申报,九华山风景区企业向青阳县发改委申报,贵池区发改委、青阳县发改委负责通知并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安全仓储建设科 联系人:王敢创 联系电话:2811518
附件:
1、池州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池州市粮食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承诺书
3、“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