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产业集中区产业发展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九华山风景区农工局,平天湖风景区社会事务处,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池政办〔2018〕49号,以下简称《奖补政策》)和《池州市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池农〔2019〕10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池州市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奖补政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奖补政策》中规定的在2019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建设的项目,包含非评审类项目,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7日前(节假日除外)。
三、申报方式
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集中报送,市直企业直接报送,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事项
(一)各县区要把好初审和初验关,核验所有复印件的原始凭证材料,对申报面积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并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市直企业在申报书中需提供税务部门金税三期证明。
(三)各县区、市直企业在报送推荐函、奖补项目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时,需在推荐函中明确指出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同时报送补项目汇总表、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联系人:余相桃;联系电话:2027427;邮箱:yxt4512@163.com。
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