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21〕5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要求,现就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材料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类申报人员应是2012年1月1日以后引进来皖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符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18号)对应的申报条件。国家和我省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包括高级经济师(含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师、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不得申报,按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列、高校教师(含党校教师)系列确需申报考核认定的,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国家对职业资格有明确要求的,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实际工作需要等,经单位同意,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和层级职称的考核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身份证或护照、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业务工作总结等;

3.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专业经历证明、学术或技术成果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译文,论文需提供分区检索报告);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

5.经两名相同专业领域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信2份,推荐专家需附职称证书复印件;

6.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二)单位推荐。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并形成书面考核推荐意见

(三)主管部门审核。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用人单位所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省专家中心。

(四)其他情况。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审核。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正高级职称评议条件第三条中获得省部级奖项排名调整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且排名前三;或二等奖2项以上,其中有一项排名第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职称评议条件第一条调整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或其他各行业领域省部级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三或二等奖排名前二”。

(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称所有评议条件中国家或省部级科技重大专项、研发计划等(含子项目)均需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三)本土优秀人才参加绿色通道评审的条件调整为:“其他取得硕士学位,学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业界普遍认可,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获得相关研究领域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五或二等奖排名前三的特殊人才,可参照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条件参加评审。”

四、相关要求

(一)上半年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二)报送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两份,附件1另附四份,报送至省专家中心,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参加评审资格,并记入职称诚信体系。

联 系 人:凌鑫     联系电话:0551-62998227

邮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省人社厅专家中心

电子邮箱:2628301185@qq.com

 

附件:1.安徽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审批表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附件1、2、3.doc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