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明电〔2019〕55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科技〔2014〕130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19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局严格对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重点发展领域申报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各市、直管县申报企业数不超过4户,申报企业应是在本行业领域或地区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具体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请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局于8月30日之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政务中心省经信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省政务中心经信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61。
省经信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电子邮箱:lims@ahjxw.gov.cn。

附件:1. 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企业汇总表
2. 企业基本情况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