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教体办〔2022〕12号
各县区教体局,九华山管委会发规处,市直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总结我市教育科研所取得的工作成就,促进基层教育科研工作成果的积极转化,进一步激励更多学校、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池州市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个人和集体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成果形式
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参评形式主要包括课题类、论文类、论著类成果。
课题类成果是指经市级以上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鉴定通过的课题研究成果,包括在省级及以上本学科专业期刊上发表的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论文、课题研究报告、教育调查报告等。论文类成果是指公开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论著类成果是指包括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等(不包括文学著作),以及被县区政府以上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
三、成果要求
1.符合立德树人根本宗旨,对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高育人水平有较高的贡献度。
2.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在解决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方面有突破、有创新,或对党委政府重大教育决策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3.具有较强的推广意义,经过实践检验、对教育改革创新进行系统总结、体现较强的示范性和借鉴意义,能够推广应用于更大范围的教育实践。
4.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问题明确、观点鲜明、机制体制有创新、路径和策略可操作,表述严谨、论证充分、结论可信,具有较强的解释力、科学性和原创性。
四、评选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政治思想、专业价值与学术道德规范相统一的原则。
2.坚持质量至上,宁缺毋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体现社会贡献。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请参加池州市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的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参评范围和条件,认真填写《池州市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提交相关材料。
2.参评者所在单位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政情况、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所在区县和市直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复审,统一规范报送。其中成果原件须经县区教研部门审核确认,市直学校直接将成果原件与复印件一并报送市级审核后当场返还。
4.成果申报人要求。每项成果研究人员不超过 6人(参研人员必须提供相关有效研究成果)。两人合作成果须经合作者同意方可申报。成果主持人应当提供其署名的论文、专著、报告等佐证材料,证明其在成果研究中作出了主要贡献。
5.各地各直属学校指定具体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教育科研成果推荐工作,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推荐成果《池州市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一式三份)、成果报告及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池州市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寄送至池州市教研室1303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czhuyuehua@sina.com,文件包名和邮件名称均设置为“某某县区+2022教育科研成果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市教体局将抽调专家组成评审组,公平、公正对成果进行评选,依据质量按规定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
2.有关池州市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填写请参照附件。
联系人:胡月华;联系电话:2317816,18056669938。
附件:
1.池州市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申报表
2.池州市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推荐汇总表
3.池州市首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报送材料及申报表填报说明
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17日